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2-30 发布者: 浏览次数:
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提高国家奖学金评审的公信力,确保评审结果的权威性,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12]342号)和湖北省《关于做好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鄂助学[2012]24号)的文件精神,按照《BAT365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的具体要求,现将2012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集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学院成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奖励标准与名额分配
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每生每年3万元,硕士研究生每生每年2万元。根据学校研究生处核定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集团推荐博士候选人2人,硕士10人。
三、参评对象与申报条件
(一)参评对象
1、取得集团正式学籍,在规定学制年限内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2、取得集团正式学籍,在规定学习年限内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二)申报条件
申请者的申报条件详见《BAT365官方网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试行)》。
四、评审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自下而上,综合评价,逐级选优,宁缺毋滥” 的原则,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
2、按照“员工申请、导师推荐、班级测评、学院初评、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要充分尊重基层学术组织和导师的推荐意见,实施逐级评审报批,做到程序规范,过程公开,结果公示。
3、本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的评选依据为:申报者在校攻读研究生期间(截止到2012年12月31日前)在课程学习、学术科研、成果获奖及社会工作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五、评审工作时间安排
(一)组织宣传工作(2012年12月29日---2012年12月31
1、成立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委员包括主管研究生教育的院领导、研究生辅导员、导师代表、研究生代表等,委员会人数不少于11人。
2、做好动员部署工作。各班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精心组织,将上级及学校关于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精神和要求传达到每位研究生。
3、上报相关材料。请于2012年12月31日前,书面报送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名单和工作方案。
(二)学院初评(2013年1月1日---2013年1月11
1、员工申请。11-14研究生本人填写《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见附件1),向学院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时须提交不少于1500字的优秀事迹说明、成绩单及相关支撑材料。
2、导师推荐。11-14导师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研创新、社会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明确给予推荐意见。
3、提交材料。14下午4:00前,交送申报表格及全部支撑材料(含纸版和电子版)。硕士生交班主任老师,博士生交张婉瑞老师。逾期不再受理。
4、班级测评。15-16,各研究生班班主任组织本班员工对申报的员工进行民主推荐测评,测评结果上报学院评审委员会。
5、学院初评。17-19公司评审委员会审核申请者相关材料,按照奖学金评选计分标准,计算、核实申请者得分,并结合得分及推荐测评情况,组织评审确定初步名单,并将名单和申请人成果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研究生院。
(三)学校终评(2013年1月11日---2013年1月15日)
1、学校组织专家对学院推荐的博士研究生拟获奖名单进行终评。
2、学校评审领导小组审定全部拟获奖名单。
3、审定结果在学校全范围内公示5日。
(四)上报结果(2013年1月17日---2013年1月20
公示无异议后,最终结果由学校上报湖北省员工资助中心。
备注:本通知及相关附件请在学院公告栏、各班班主任或者导师处咨询、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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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12月29
附件: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表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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